成都市温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2026年智慧安防感知预警运维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一、项目背景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按照温江区教育局相关工作安排,学校拟完成2026年成都市温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校园智慧安防感知预警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本次采购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公司作为中标商家。
二、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邮箱:453105813@qq.com,比选报名于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7日发送单位介绍信(盖单位公章)线上完成报名。
三、递交比选申请时间及地点
(一)学校拟于2026年1月13日14:30召开比选会,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14:30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公司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比选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
(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公司报价单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四、递交比选申请联系人
单 位:成都市温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2601717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花土路333号
五、比选申请文件制作要求
比选申请文件需递交1份,比选申请文件应密封包装。每一个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六、项目预算
2026年成都市温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校园智慧安防感知预警运维服务项目控制价为4.5万元,按照服务标准和要求一致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确定中标商家。
七、技术服务要求如下(产品数量、技术参数及主要性能应等于或高于招标文件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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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智慧安防感知预警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明细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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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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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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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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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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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智慧安防感知预警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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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平台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管理
(1)指定专职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协调、售后支持及日常沟通,并定期向学校提交系统运行报告,内容包括运行数据、故障处理和服务情况。
(2)设立7×24小时响应机制,由专人及时解答、处理学校老师及安保人员提出的问题。
2.系统与设备运维
(1)每日检查所有智慧网关、算法盒子在线状态,发现离线须立即排查原因、恢复运行,并向校方报备。同时根据学校管理需要,及时完成监控点位的增减、设备命名修改等在线调整工作。
(2)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现场巡检,检查系统运行状况,对摄像头监控视角及安装位置进行校准复位,根据学校管理需要调整电子围栏(重新划线)。
(3)每学期为学校安保人员提供系统操作培训。
3.软件平台维护与升级
为保障软件平台持续稳定运行,持续提供以下功能服务:
(1)基础支撑能力
融合指挥调度:集成报警、视频、人员等安防资源,实现统一指挥与多系统联动。
AI智能场景应用:稳定提供食堂明火检测、周界告警、密度监测、区域入侵等AI分析服务,识别准确率与响应速度满足管理需求。
(2)数据与平台管理
基础数据管理:构建统一数据底座,覆盖身份认证(多方式认证+账号全生命周期管理)、权限管理(用户/应用/数据权限+第三方授权)、流程管理(业务流转监控)、应用管理(配置部署+组件化集成)、物联服务(设备汇聚与控制联动)、账号管理(师生账号维护+班级/资料定制)。
(3)用户效率工具
智能化协作教育工作台:提供个性化布局(自定义组件/封面/排序)、快捷访问、审批速查、个人资料查看、应用组件自由组合、智能检索、图片化应用展示、组件灵活调整(增删/尺寸/顺序)、名称封面自定义、一键恢复默认布局、多样化组件样式(列表/图标/卡片/看板)等功能,提升操作效率与体验。
(4)人员与组织管理
覆盖教师/学生全角色:支持信息创建/编辑/删除/批量导入(含错误修正与数据校验)、检索筛选(按姓名/科目/年级等)、导出功能;管理年级/班级/毕业班级(含毕业恢复、学生调班/分合班)、学生面卡照片管理等。
(5)预警与决策支持
预警驾驶舱:集成预警统计(类型/总数/处置进度)、设备管理(在线离线统计/感知源分类)、趋势分析(事件数量趋势)、地图展示(设备/学校定位)、事件详情(预警明细查看)、自动弹窗与语音播报提醒等功能,支持按分类筛选预警事件、查看常发区域/学校。
4.AI感知预警场景的补充升级
根据技术发展和学校需求,定期对平台进行功能优化和版本迭代升级。在现有已统一建设的五大安全场景基础上,在不增加新设备的前提下,协同各学校进一步探索适配校园环境的其他安全应用场景,例如高楼层防攀爬监测、重点区域人员异常徘徊识别、独行人员(尤其是学生晚归时段)安全守护等细分场景。
5.手机APP功能应用
为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切实解决当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效率低、闭环难以及安全预警响应慢、处置分散等突出问题,学校将使用已开发的手机APP。聚焦全链条闭环管理、全角色协同联动、全流程数字留痕三大核心需求,通过移动化、智能化的安全管理平台,推动校园安全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防控”、从“粗放管理”向“精细治理”转型升级,为全校师生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教育环境。
主要使用内容包括:
(1)隐患排查:作为核心功能应用,解决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长期存在的责任分工模糊、任务推送不及时、现场记录不便、整改跟踪困难等痛点问题。相关人员通过APP即可实时接收每日待办任务,清晰掌握需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开展的巡查要求。现场排查时,排查人/整改人可通过APP直接拍摄隐患照片、录入文字描述,实时上传排查结果;对于需整改的问题,系统自动派发整改任务并明确时限,整改人完成整改后同样通过APP反馈整改前后对比照片及说明,由排查人核验确认。
(2)预警处置:处置人员可通过APP随时随地接收系统推送的AI预警信息(如重点区域异常行为识别、周界告警监测、明火告警监测等),并基于移动端实时查看预警详情(含关联监控画面、定位信息、风险等级等),快速响应并赶赴现场进行核实处置;支持通过APP直接上传现场处置照片、视频及文字说明,同步反馈处置结果;系统自动记录预警处置全流程轨迹。
(3)数据统计分析:将隐患排查风险分析统计与AI点位风险预警,按日、周、月的形式生成学校的安全隐患报告,运用数据可视化技术直观展示风险趋势、高发区域、隐患类型分布等关键指标,让学校领导能够更直观、更全面地掌握学校所有安全动态,为科学决策和精准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二)学校集成设备维护
1.前端AI感知设备
须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对全部前端摄像机进行现场维护,内容包括:清理摄像机镜头,确保图像清晰无遮挡。检查并紧固设备所有连接线缆,确保无松动、断裂。检查电源线路及设备供电状态,确保运行稳定。
2.硬盘录像机
(1)故障处理:须能快速诊断并解决包括线路故障、硬盘损坏、画面卡顿、无图像、画面抖动等常见问题。
(2)预防性维护:所有设备必须做好有效的接地措施,防止静电或漏电损坏。必须保持设备机柜与机房环境的整洁,做好防尘、防潮及通风工作。
3.运维服务标准
(1)响应与修复时效:系统任何部分发生故障时,服务团队必须在30分钟内响应,120分钟内技术人员抵达现场开展维修,并确保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
(2)文档与报告:服务方需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与性能优化,定期向校方提交维护工作报告及更新后的技术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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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付款方式
乙方(中标商家)一次性费用总金额为[x]元。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时间根据上级资金拨付时间为准,因财政拨款延期付款期限可顺延)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付清费用总金额[100]%,即[x]元。转账支付(因财政拨款延期付款期限可顺延)。
九、合同模板
《综合集成业务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综合集成业务服务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本合同项目内容:乙方根据甲方需求,综合应用集成设计、安装调试等相关技术手段,将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软、硬件设备,组合成具备实用价值、具有良好性能并满足甲方实际需要的服务过程。
1.2项目服务地点:
1.3具体服务内容: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以下智慧安防感知预警运维服务)项服务(甲方所选服务内容以下简称为“项目”),所选服务涉及的日常维护与性能优化负责提供。
1.4 项目服务期:[1]年,从实际开通日起算。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使用业务过程中不得从事损害乙方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业务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2.2应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并对提供的资料负责,保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3应派专人负责做好业务安装、开通、维护的各项准备和协调工作,并为乙方工作提供必备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安装、开通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
(2)无偿提供机房,并做好接入设备及安装场地的准备。
(3)保证相关机构、人员、物业等业务各方配合乙方的业务开通调测工作。
(4)根据接入服务的需要,调配和预留各接入场所内配线室至安装地点的通信线路。
(5)提供220V稳定电源,供乙方设备使用,并承担设备的用电费用。
(6)在公共场所安装的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用途仅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
(7)在维护、故障处理过程中配合查修服务工作。
2.4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5甲方联系乙方项目经理对障碍进行申告。
2.6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提供的平台进行非法数据采集、传播,以及涉及国家安全等的内容。
2.7甲方使用本服务时,应当自行对存储的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包括不限于应用程序、数据库、系统配置文件等),乙方对甲方数据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3.1应向甲方提供与使用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包括电话支持、现场服务、软件维护支持、电子邮件支持、因特网支持和提供系统应急策略等内容。
3.2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使参加受训的人员理解并掌握项目具体使用操作。
3.3负责处理在接入和使用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故障,乙方和乙方当地下属机构有义务接受甲方申告并负责处理。
3.4 除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外,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不向除因业务需要提供给乙方关联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视频监控信息。因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应当保密或不需要告知的,乙方可不经甲方授权且不承担责任。服务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对甲方账户的所有信息、所有监控视频、数据影像资料等进行删除处理。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4.1 甲方使用业务的相关费用包括一次性费用和分期费用,相关费用均为含税价,具体如下:
乙方(中标商家)一次性费用总金额为[x]元。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时间根据上级资金拨付时间为准,因财政拨款延期付款期限可顺延)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付清费用总金额[100]%,即[x]元。
4.2 本合同费用的所有支付由甲方和(/或)甲方下属机构以[ 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银行托收/电汇/支票)方式付至乙方和(/或)乙方指定下属机构。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xxx]
户名:[xxx]
账号:[xxx]
4.3 关于发票
甲方缴纳费用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缴纳费用前,甲方需要乙方先行提供发票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支付款项前向甲方提供发票。
甲方要求开具普通电子发票的,可以采用邮件方式接收发票,甲方同意邮件送达等同发票送达,从而无需向乙方提供纸质送达函,甲方接收电子发票的公务邮箱为:[ ]@ [ ]。甲方邮箱信息变动应及时告知乙方,若甲方未及时告知乙方,导致发票错发、漏收及其附带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4.4本协议履行期间,若资费标准调整,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5 若甲方和/或甲方下属机构存在欠费情况的,不论乙方和/或乙方指定下属机构开具发票、收费通知单和/或结算通知单的具体时间,乙方和/或乙方指定下属机构每次收到甲方和/或甲方下属机构付款按照甲方和/或甲方下属机构欠费的先后顺序自动抵充先到期的欠费,直至抵缴完毕。
第五条 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
为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和/或委托乙方处理相关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5.1个人信息种类:[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生物识别信息、资费套餐、终端信息];处理数据和个人信息的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内];处理方式为:[收集、使用]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处理方式。
5.2 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处理个人信息和数据,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甲方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
5.3 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和/或委托乙方处理个人信息已经向个人信息主体履行了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了其同意。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处理的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情况。
5.4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性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乙方检查发现甲方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者就其向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未依法向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未取得个人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如果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整改或整改未达到乙方的相关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
5.5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或其他数据安全事件的情况时,甲方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配合乙方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6甲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甲方应当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如因此给个人信息主体、乙方或其他人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2如甲方逾期付费,除补交欠费之外,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费累计达[ 30 ]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乙方因追讨欠费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6.3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而单方面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同时相应顺延工期。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完工且超过30日历日的,由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部分的100%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但不免除甲方继续支付相关费用的义务。
6.4因甲方时间安排不合理或冲突,未给乙方提供合理的施工条件或施工时间窗口,进而影响工期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耽误的工期应自然顺延。
6.5服务期内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应按合同有效期剩余期间的费用总额支付违约金。
6.6项目未经验收,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对项目进行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6.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乙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甲方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
6.7.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7.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7.3被乙方(含乙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6.7.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通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6.7.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6.8甲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进行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若乙方发现甲方有危害网络安全的事项等活动,乙方有权停止技术支持,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不予退还。
6.9若甲方选择了校园智慧安防感知预警运维服务,乙方仅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监控功能服务,若甲方视频监控区域内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人身及财产受损(包括视频监控网络中断期间发生的人身及财产受损),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本产品不适用于国家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若因甲方的软硬件问题(含断电断网)、设备更换/维修、误操作、从事非法活动、不可抗力因素及其他破坏行为造成数据缺失损毁或视频影视资料缺失,乙方不承担责任。若因视频设备被人为中断或遮挡镜头或移动拍摄角度、烟尘/雾气/灰霾等环境因素、植物遮挡、光线照射曝光过度、夜间光线不足、网络维护、政府指令等其他客观因素造成数据缺失或视频影视资料无法辨认,乙方不承担责任。
6.10若甲方选择代维服务时,在维护过程中出现因甲方硬件老化等原因形成的硬件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若确为乙方工作人员操作原因造成硬件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如无法维修的双方应以该硬件折旧价格为基准协商赔偿金额。但此过程中乙方不承担其间接损失(如重要数据、资料丢失)。
6.11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责任不超过乙方最近[ 3 ]个月已经收取费用总额的[ 30 ]%;乙方对因本合同项下行为而导致的甲方或第三方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数据丢失或损坏以及间接损失或后果性经济损失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7.1乙方相关所有系统及客户端、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非经乙方或乙方关联企业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网站程序或内容。尊重知识产权是甲方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甲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2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向其关联公司、本项目软硬件设备提供商等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
7.3本保密条款在服务期限内及服务终止后二年之内持续有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向[ 乙方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8.2 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及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
9.1甲方了解乙方按照“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甲方提供本服务,并且乙方对本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时,乙方不对本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但乙方应尽职尽责、诚实信用完成本服务。
9.2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网络安全、网络无法覆盖、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突发事件等,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尽快书面通知对方。在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因此导致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可由一方解除。
9.3如乙方根据政府管理部门要求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纸质文本一式[ 4 ]份,甲乙双方各执[ 2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乙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乙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10.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0.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10.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当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0.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0.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0.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协议。
10.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0.8.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
10.8.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电子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0.8.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编:[ ]
电子邮箱:[ ]
乙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编:[/]
电子邮箱:[/]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0.9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XXX学校
2026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