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成都市温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成都市温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项目
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花土社区花土路333号
建设单位:成都市温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
建设内容:成都市温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花土社区花土路333号,占地面积约47311.9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教学楼(5F)、1栋综合楼(4-5F)、1栋多功能厅(3F)以及配套的景观建筑、校内道路、卫生设施和运动场等;同时校区内设置化学实验室2间、物理实验室1间、生物实验室1间以及配套建设化学品及器具存放间1间、生物实验器皿存放间1间及物理实验器材存放间1间。本项目为初级中学,共设置23个教学班,在校中学生1086人,教职工92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熊汉斌
邮箱:1780396149@qq.co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 附件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 附件8 专家意见
3.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